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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发enterlsb: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华电季风    时间: 2008-4-23 14:30
标题: 转发enterlsb: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27. &nbsp;当发现油开关缺油或空气开关的压缩空气压力不足时,则应认为该开关已经不能安全地断开回路。此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nbsp;<br/>1. &nbsp;立刻断开该开关的操作电源,在手动操作把手上悬挂“不准拉闸”的警告牌。 &nbsp;<br/>将该开关按本规程第32条中之1的规定处理,并尽可能设法加油或恢复压缩空气的压力; &nbsp;<br/>2. &nbsp;如果不能达到第32条中之1的要求时,则应将该开关停止使用。在停用时应首先用其他开关切断开关所带线路上的负荷,而使此有故障的开关仅切断该线路的充电电流,或调整系统中的负荷,使通过该开关的电流接近于零,然后将该开关拉开。缺油的油开关或压缩空气压力不足时的空气开关所能断开的充电电流和环路电流,可参照隔离开关所允许断开这些电流的规定。 &nbsp;<br/>电压为500V及以下的油开关缺油时,可以在负荷下拉开。 &nbsp;<br/>27. &nbsp;如果开关的发热不正常,应加监视,并设法降低其温度。如果温度继续升高,则应按事故处理,停止开关运行。 &nbsp;<br/>28. &nbsp;当隔离开关的接触部分过热时,须立即设法减少其负荷。如该隔离开关系与母线连接,则应尽可能停止使用;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当停用该隔离开关会引起停电时,才允许暂时继续使用,但此是应该设法减少其发热,并对该隔离开关进行监视(例如每隔半小时监视一次或连续监视)。如该隔离开关的温度剧烈上升,应以适当的开关将其切断;如系线路隔离开关,则可减低负荷,继续运行,但仍须加强监视。 &nbsp;<br/>29. &nbsp;当误合隔离开关时(例如把隔离开关接向短路的回路或有故障的回路,或者把不同期的系统,用隔离开关连接时),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合上了一相、两相还是三相),均不允许把已合上的隔离开关再拉开。只有用开关将这一回路断开以后,或者用开关将该隔离开关跨接以后,才许可将误合的隔离开关拉开。 &nbsp;<br/>30. &nbsp;当误拉隔离开关时,应按传动装置型式的不同,分别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nbsp;<br/>1. &nbsp;如果绝缘拉杆或杠杆式传动装置拉开时,因为这种传动装置所需的拉力很大,通常应当把最初的操作一直继续开操作完了。 &nbsp;<br/>如果是单相的隔离开关,应将该一相完全断开,但对其它两相则不应继续操作; &nbsp;<br/>2. &nbsp;如果是齿轮形和螺丝轮型(蜗母轮)的传动装置,则其拉开过程很慢,在接点拉开不大时(2-3mm以下)就能发现错误,这时应迅速作反方向的操作,可能立刻消灭电弧并避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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