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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核电安全要习惯接受公众“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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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科技one 发表于 2016-11-2 11:2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公众对健康和环保日益重视,对核安全会有更高要求,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和沟通机制也将变得更为重要。

       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审核安全法草案,明确规定“对依法公开的核安全信息,应当通过政府公告、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核设施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获取核安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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