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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曝光违规供电企业 两大电网启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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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电 发表于 2008-1-7 16:4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br/><div class="tpc_content"><br/>   <br/> 
 
辽宁省大连供电公司下属一家营业所,向执行农村电价的用户收取后者原本不应交纳的城市建设附加费;湖南长沙电业局在电力监管机构已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另
行设立“二次许可”,要求从事电力工程的外来施工队伍必须与发包工程单位建立挂靠关系、取得长沙电业局颁发的《进网施工安全合格证》、并交纳安全风险保证
金2万元,并规定每年年检一次。<br/><br/>   
上述两个供电企业“令人气愤”的违规案例,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12月6日公布的《2007年供电监管报告》(下称《报告》)点名批评的多
家供电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中,较为典型的两个。电监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表示,供电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三方
面。对于查出的问题,电监会已向受检供电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责成其限期整改。下周,电监会将在深圳召开整改工作会,部署具体的整改工作。<br/><br/>    另据本网了解,国内最主要的两大供电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近期已经着手对下属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br/><br/>    今年4月至6月,电监会在全国3171家供电企业中选取275家供电企业,就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累计发现各种问题84例,涉及供电企业80家,占275家受检查单位的29.1%。<br/><br/> 
 
据了解,在275家受检供电企业中,发现供电质量方面问题35例,涉及受检供电企业31家。主要表现在供电企业自查报告反映的供电质量数据与检查结果不
符,与供电企业向社会的承诺存在差距,不能体现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真实情况;检查中发现供电服务方面问题17例,涉及受检供电企业17家。主要表现在部
分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不规范,处理故障抢修、投诉等记录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及时等;发现供电市场行为方面问题25例,涉及受检供电企业25家。突出表现
在个别供电企业乱收费,违规供电,相当一部分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垄断问题严重。<br/><br/>   
“电网公司下属的部分供电企业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其成因包括技术、经济、体制等多个因素。”电监会总监谭荣尧告诉本网,从体制因素看,在目前“主(业)
多(种经营)不分”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市场封闭。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供电企业在市场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br/><br/>   
据了解,从电监会现场检查和用户投诉举报情况看,供电企业主多混同和利用垄断地位实行行业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大部分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
备材料供应单位仍然集中于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市场垄断程度较高。同时,部分供电企业向用户推荐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给用户受电工程带来
质量隐患。<br/><br/>   
《报告》披露,山东省威海供电公司、淄博张店供电部、烟台供电公司芝罘区供电部、聊城供电公司向用户推荐无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的单位。北京市丰台、大兴供电公司所辖区域内存在承揽用户受电工程的施工企业未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情况。<br/><br/>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本网,供电企业向用户指定受电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俗称“三指定”),是电力行业较为普遍的现象,“三指定”是供电企业灰色收入和职工高工资的主要来源。<br/><br/>    “用户接受供电企业的‘三指定’后,受电工程的成本会比公开招标高出30%左右,高出的部分大多流向供电企业及其关联公司。用户如果不接受指定,供电企业通常会在验收、供电等方面刁难、设卡。”上述资深人士说。<br/><br/>    为根除供电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谋取私利的现象,电监会建议,要加快供电企业主辅分离、主多分开的改革,制止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关联交易,规范供电市场行为,从源头杜绝用户受电工程中的“暗箱操作”。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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