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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操作票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下达的操作命令填写。下达命令时,要由有接令权(有接令权人员名单应明确)的人员受令,认真进行复诵。<br/>1.3.3 经调度员同意自理的操作,仍应填写调度命令记录,但须在发令人栏内注明“×××同意”字样;属于站内自行调度的设备和调度授权自行操作的设备,填写调度命令记录时在发令人栏内应填写“自行”字样。<br/>1.3.4 受令人员不许同时接受两个下令人员的命令(事故处理除外),操作票的每一步骤只许包括一个操作内容。<br/>1.3.5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蓝或黑色)。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br/>1.3.6 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步、隔步,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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