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在的问题 随着电力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投运年限较早的用户配电所的老化陈旧情况比较严重,其技术性能落后、可靠性低的电力设备需要大修或更新改造。因为需要配电所全部或部分停电,因此,此类工作按《安规》规定需要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由于用户配电所的电气设施与设备的产权属于用户,因此其日常维护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即设备主管权也由用户负责,《安规》第44条规定: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或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发电厂、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用户配电所的停电检修工作大多数都有偿委托电力部门的施工单位完成。于是,在某些规模较小、电气值班人员技术力量较弱或长时间没有检修的用户配电所工作时,便多次出现了用户配电所的电气人员拒绝签发工作票、拒绝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只肯根据检修工作需要和电力施工单位的要求完成停电、验电等倒闸操作,从而使接受委托检修工作的电力施工单位的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无法履行,有的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后只是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票工作;有的深知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等的利害和重要性,由电力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并签发了工作票,但因为用户配电所的电气值班人员拒绝担任工作许可人,致使停电检修工作无法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使填写的工作票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