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力专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或电气安全用具缺少的少数用户单位,因用电监察的主要内容就是监督、检查、指导、帮助用电单位进行有关安全、经济、合理用电的各项工作,密切供用电双方的协作关系,以达到保障安全经济地供用电和实现提高用电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为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当用户有偿委托电力施工单位进行配电所停电检修工作时,其停电检修的“设备主管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可由该单位的用电监察人员担任,履行工作许可制度,下达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亦为双签发)。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对用户的现场设备及系统接线情况不十分熟悉,电力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在填写工作票前,必须到工作现场进行了解调查,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双方的工作票签发人接到工作负责人填好的工作票后,应根据所负安全责任认真审查后签发,有疑问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由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一天把签发好的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接到双方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好的工作票后,也应认真审查现场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按工作票所列的项目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td></td><tr></t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