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在值班人员负责的设备上,或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条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br/><br/> <br/>1. 根据表计的批示和设备的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 <br/>2.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的运行。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设法保持或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应该特别注意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进行隔离,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并按照现场的事故处理规程于必要时起动备用设备; <br/>3.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的性质、地点及其范围①; <br/>4. 对所有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行。 <br/>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进行必要的修理。 <br/>如果值班人员自己的力量不能处理损环的设备时,应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修理。在检修人员到达以前,值班人员应把工作现场的准备工作做好(例如切断电源、安装接地线、悬挂警告牌等等); <br/>5.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迅速而正确地报告直接的上级领导。否则,即使不是严重的事故,也可能因缺乏正确的协作而造成整个发电厂或变电所的混乱。 <br/>此外,值长在处理事故时亦应估计到值班人员可能按照现场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独立进行必要的操作。 <br/>1. 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不应慌乱。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的处理,往往反而会使事故扩大。 <br/>在接到处理事故的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对它不了解,应再问明白。值班人员只有从他熟悉的领导人接到处理事故的命令,始可执行。命令执行以后,要立即报告发令者。 <br/>发命令的值班人员应熟悉接受命令的人,并要接受命令的人重复他的命令。如果处理事故的下一个命令须根据前一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则应等待接令人的亲自回报,不得经由第三者传达,也不允许根据表计的指示来判断命令执行的情况。 <br/>发生事故时,应仔细注视表计和信号的指示,在主控制制室的值班人员中,务必有人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别是先后的次序)和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