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某些油开关,由于构造上的缺陷,在切断短路后应该经过内部检查方可合闸者,在未作内部检查前,均不应再合闸。但如此种油开关经外部检查后,并未发现有故障异状,又不可能用其它方法恢复送电时,则可不受此种限制。在现场规程中应具体列出此种油开关的名称。 <br/>28. 对于自动跳闸的开关,必须查明跳闸的原因,是由于保护装置的正确动作还是由于各种误动作(例如:1.人员的误操作;2.继电器的误动作;3.操作回路有故障;4.操作机构有故障)。 <br/>如果开关已经重合,则禁止对开关的操作机构、操作回路和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查<br/><br/>27. 当互感器或其二次回路发生故障而使仪表的指示错误时,应尽可能根据其他仪表的指示,对设备进行监视,并尽可能不改变设备的运行方式,避免由于仪表指示错误引起对设备情况的错误判断甚至造成不必要的停机事故。如果这些故障可能引起保护装置的误动作(例如保护装置的电压回路中失去电压),则在现场规程中,应订明值班人员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br/>此外,还应尽速消除这些故障。 <br/>28. 当发现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断开时,应设法在该电流互感器附近的端子上将其短路;如不可能时,则应将该电流互感器停用。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