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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enterlsb: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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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季风 发表于 2008-4-23 14:3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 &nbsp;如果过负荷大于15%而周率正常,则发电厂或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应一面尽速报告值班调度员,一面自行采取措施,在事故过负荷所允许的时间内,将过负荷消除。此时,如果过负荷的发电厂是在送电端,则可降低发电机的有功出力,如在受电端,则可切断用户的负荷。当发电厂内无地区负荷可以切断时,则可由附近的变电所值班人员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过负荷发电厂值班人员的要求切断用户。同时,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电压已降低到事故极限值而发电机或同期调相机有过负荷的报告以后,亦应尽速采取措施,利用系统中的一切备用无功容量来提高电压并消除过负荷。此外,可将个别发电厂或变电所的电压提高到最高允许值。 &nbsp;<br/>所有关于消除的具体步骤,应在现场规程内订明。&nbsp;&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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