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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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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ingyingsyy 发表于 2008-3-4 17:0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p><p>  2、 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p><p>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p><p>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p><p>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p><p>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p><p>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p><p>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p><p>  9、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p><p>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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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中生 发表于 2008-7-7 10:27:51 | 只看该作者
很好&nbsp; 就应该这样
3#
高中生 发表于 2008-7-7 10:28:5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才能安全生产
4#
追风无痕 发表于 2008-8-2 23:47:52 | 只看该作者
真好!!
5#
lg 发表于 2009-4-23 12:54:39 | 只看该作者
[em10]
6#
wangxiuqin 发表于 2009-4-23 13:50:5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安全第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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