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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执行力的“五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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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年 发表于 2006-12-30 14:27: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nbsp;&nbsp;&nbsp; 执行力对企业来说意味着生命力,没有执行力,再好的目标、计划都无从实现。执行力意味着生产效率,执行不力,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生产技术都无法得到真正的应用,也就无法取得实在的成效。对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来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才能真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电力生产的“长治久安”。如何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笔者认为,以下“五有”是不可或缺的。</p><p>&nbsp;</p><p>1&nbsp; 凡事有人负责</p><p>&nbsp;</p><p>&nbsp;&nbsp;&nbsp;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普遍表现是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工作过程中相互推委任务,出了安全生产事故相互推卸责任。因此,安全生产职责的划分要系统、全面、细致,具有可操作性。应以安全生产业务流程的梳理为开端,以流程图的制订为龙头,统筹全局,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安全生产职责要明确到每一级机构、每一种岗位、每一名职工,包括企业一级、工区一级、班组一级。通过安全生产职责的明确划分,避免安全生产管理出现漏洞、脱节和不合理的交叉现象,真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这是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基础之一。</p><p>&nbsp;&nbsp;&nbsp; 在安全生产职责的划分中,要注意明确区分</p><p>“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与“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责。普遍存在的误区是:“保障体系”管生产,“监督体系”管安全。在安排生产的过程中,往往都是由“保障体系”布置生产任务和交待技术措施,由“监督体系”布置安全措施。从职责分工的角度分析,这是不恰当的。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职责分工,“保障体系”在布置生产任务和交待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措施,“监督体系”对“保障体系”的安全措施进行“把关”,不对的要拒绝,不妥的要修正,不足的要补充,并负责监督安全措施在现场的执行。并且,“监督体系”对“保障体系”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监督,不仅包括人身安全,也包括设备安全和电网安全。</p><p>&nbsp;</p><p>2&nbsp; 凡事有章可循</p><p>&nbsp;</p><p>&nbsp;&nbsp;&nbsp; 此处的“章”不是指“明确工作职责的规章制度”,而是指“系统化、制度化、流程化的工作标准”,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的工作标准,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管理的流程化、操作的标准化,其中操作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是重点。制订完善各级各类工作标准,实现“凡事有章可循”,是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另一个基础。</p><p>&nbsp;&nbsp;&nbsp; 有人认为:安全生产要“以人为本”,人的素质才是最重要的,高素质的人不需要工作标准也能完成安全生产任务,低素质的人有了工作标准也可能出安全事故。表面上来看出了安全事故都可以归结为人的问题。但是,安全科学理论和安全生产实践都证明,产生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缺陷是根本性的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到位的最终目的是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其直接作用是克服不安全行为,标准化作业是目前最先进的手段。它把各项生产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固化,形成文件,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作业标准,就是自觉产生安全的生产行为,自然克服不安全的生产行为,将人为因素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将无意识、习惯性或临场性的违章行为转变为主动性、自觉性、可控性的遵章行为。</p><p>&nbsp;</p><p>3&nbsp; 凡事有监督检查</p><p>&nbsp;</p><p>&nbsp;&nbsp;&nbsp; 在执行力不强的企业,有这样的现象:管理上,领导强调的时候,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比平常严格;生产上,有管理人员在场的时候,操作人员执行标准比平常严格;领导不强调,管理人员不在场的时候,职责的履行、标准的执行往往就打了折扣。要掌握各级人员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工作标准,并保持这种督促的“威慑力”,必须建立和保持监督检查程序。</p><p>&nbsp;&nbsp;&nbsp; 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之一。它调查掌握各级人员职责履行情况、标准执行情况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状况,为企业安全管理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安全奖惩考核提供依据。</p><p>&nbsp;&nbsp;&nbsp; 以供电企业生产工区为例,班组安全员作为供电企业“三级安全网”的基层人员,是“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末梢和触角,应突出其安全监督的作用。如果班组安全员主要是作为班长的助手和工作负责人在发挥作用,造成班组的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空白,工区的安全监督工作大部分仅靠工区安全员去完成,那么该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班组安全员作为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基层分子,其主要职责是安全监督,应使其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的主要作用。</p><p>&nbsp;</p><p>4&nbsp; 凡事有奖惩考核</p><p>&nbsp;</p><p>&nbsp;&nbsp;&nbsp; 不严格进行奖惩考核,监督检查收集到的信息就失去了意义,浪费了相应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不严格执行奖惩考核,企业的责任制、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就形同虚设,企业的威信大大降低,管理的执行力严重削弱;不严格执行奖惩考核,就起不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纪律性、严肃性、自觉性下降,“不负责任、麻痹、违章”等消极思想滋长,不安全的行为增加,安全生产风险增大,安全生产不能完全做到受控、在控。由此可见,奖惩考核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另一个关键。</p><p>&nbsp;&nbsp;&nbsp;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的执行,首先要严格。以“公开、客观、全面”的方式,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评,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其次,奖惩考核要及时。例如,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可以集中在每个季度末兑现,但本季度的不安全行为不必等到季度末才通报,对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应该在当月、当周、甚至当天就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以起到提前警示的作用。第三,安全生产的考核,既要有惩罚,又要有奖励。对前者很多单位往往都能做到,对后者往往容易被忽视,这就使得职工片面地感觉安全管理就是惩罚人,引发抵触情绪;同时,奖励机制的缺乏,影响了职工在安全生产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容易造成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持续的改进、提高、创新。</p><p>&nbsp;</p><p>5&nbsp; 凡事有改进提高</p><p>&nbsp;</p><p>&nbsp;&nbsp;&nbsp; 生产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对照工作标准执行安全生产任务,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在民主考评的基础上依据奖惩制度提出考评意见,如此严格操作,可以基本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但是对于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来说,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应及时总结、分析、改进、提高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每周、甚至每天都应该有这种总结、分析、改进,就象“海尔”精神那样,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p><p>&nbsp;&nbsp;&nbsp; 目前,很多企业各级部门都有定期总结、分析、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例如:企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工区每月召开安全运行分析会,班组每个工作日召开班前会和班后会。尤其对班后会,班组应充分重视,这是及时总结、分析、改进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p><p>&nbsp;&nbsp;&nbsp; 提高电力安全生产的执行力,必须做到“五</p><p>有”,其中,“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是基础,“凡事有监督检查、凡事有奖惩考核”是关键,要将“五有”落实到日常工作中。<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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